241人死后仍續領養老金 5771套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今天上午召開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省政府關於201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顯示,2014年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427.55億元,總支出3887.38億元,年終結轉540.1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504.95億元,總支出265.99億元,年終結轉238.96億元﹔社保基金當年預算收入341.55億元,當年支出242.57億元,年終滾存結余617.4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25.29億元,總支出15.92億元,年終結轉結余9.37億元。

  2014年,省級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三公”經費同比下降20.19%。

  全口徑預算管理審計

  項目早已完成

  仍連年撥預算

  審計報告披露了對政府全口徑預算管理的審計情況,包括對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保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四部分。2014年廣東的“錢袋子”存在哪些問題?

  ●一般公共預算——

  省審計廳在對省財政一般公共預算審計抽查中發現,有9個部門12個支出項目2014年年初預算資金9.13億元,當年未申請撥付使用﹔有5個部門6個支出項目2014年年初預算資金19.15億元,在當年11、12月才開始申請撥付使用。

  更為嚴重的是,個別專項資金存在項目已完成但仍在繼續安排預算的情況。抽查發現,“全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建設專項經費”項目的建設任務在2010年就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了預算額度1086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

  審計發現,部分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執行率偏低。2014年,省級政府性基金年初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中,有4項支出1.02億元未執行﹔有3項支出執行率低於50%,未執行資金1.69億元。

  ●社保基金預算——

  審計發現,由於信息系統信息更新不及時,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統中有241名離退休人員死亡后仍繼續領取基本養老待遇超過3個月,涉及金額1079.4萬元﹔有301名參保人員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費38.3萬元至今未退還﹔2014年省地稅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費1015萬元,至審計時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統反映。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審計發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年初安排的財政貼息補助資金支出、產業升級與發展支出等9827萬元當年未安排使用。有1家省屬企業2013年、2014年上繳的利潤收入587.1萬元,省財政未納入當年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省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過千萬“三公”經費違規使用

  4部門未執行“收支兩條線”

  省審計廳對省法院、省科技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藥品食品監管局、省海洋漁業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旅游局、省法制辦、省社科院、省地方志辦、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屬地質局、省專用通信局、省婦聯、省工商聯、省計劃生育協會、省社會主義學院、省蠶業技術推廣中心、省倫教蠶種場、省冶金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等29個部門單位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63個下屬單位,涉及資金總額136.52億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資金)。審計發現,有過千萬“三公”經費違規。

  A

  8部門長期借車77部

  社會關注度頗高的“三公經費”,近幾年每年都在壓縮、減少,但審計結果表明,有些政府部門正在試圖把“三公經費”偷梁換柱——

  審計報告顯示,在公務車運行維護費方面,有8個部門單位違規長期借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77部﹔有4個部門單位違規到非協議(定點)廠家維修、保養車輛,涉及金額5.7萬元﹔有4個部門單位車輛運行維護費超預算44.6萬元﹔有3個部門單位向下屬單位轉嫁公車費用,涉及金額77.1萬元﹔有5個部門單位在其他費用列支公車費用,涉及金額145.3萬元。

  公務接待費方面,有14個部門單位2088次接待沒有公函、邀請函,涉及金額334萬元﹔有4個部門單位在“會議費”、“培訓費”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務接待費,涉及金額27.8萬元。

  因公出國(境)費方面。有4個部門單位11個團組因公出國(境)費超預算79.8萬元﹔有2個部門單位13個團組因公出國(境)年初沒安排預算,涉及金額149.5萬元﹔有4個部門單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國(境)費用376.4萬元。

  B

  263次出差未經審批

  政府部門會多、出差多,這當中也存在著相當大的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有14個部門單位120個會議費用超標准206.9萬元﹔有7個部門單位在非定點酒店召開會議107個,涉及金額354.7萬元﹔有8個部門單位在會議費中列支差旅費等其他費用79.5萬元﹔有6個部門單位在培訓費等其他費用裡列支會議費20.7萬元﹔有7個部門單位計劃外召開會議61個,涉及金額104.8萬元﹔有2個部門單位將89.8萬元會議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或相關社團承擔﹔有5個部門單位32個會議存在會議費用報銷憑証不齊全等問題,涉及金額208.9萬元。

  在差旅費的報銷使用上,有7個部門單位263次出差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涉及金額124.5萬元﹔有3個部門單位在差旅費中列支簽証費等其他費用45.6萬元﹔有3個部門單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費報銷憑証不齊全等問題,涉及金額93.9萬元。

  C

  101個項目執行率為0

  預算執行的剛性差,在歷年的審計報告中都屢屢發現,2014年也不例外。主要反映在預算編制的追加和執行率低——

  報告顯示,有8個部門單位年中追加預算比例較高。如省民政廳及下屬單位2014年年中追加預算2.46億元,為年初預算的149.64%﹔省科技廳本部年中追加預算6808.3萬元,為年初預算的167%﹔省文化廳及下屬單位年中追加預算共3.39億元,為年初預算的96%。

  有23個部門單位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偏低。如省商務廳有46個項目總體執行率僅為11.18%,其中27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金額8597.8萬元﹔省國土資源廳有44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金額1.59億元﹔省有色金屬地質局有21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金額1447萬元﹔省民宗委有11個項目執行率低於50%,其中9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金額594萬元。

  D

  2.11億元採購資金違規

  在審計中還發現,有22個部門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預算資金,涉及金額6346.5萬元。如省專用通信局有4個項目經費被用於人員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額295萬元﹔省社科院在“課題及業務經費”中超范圍列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225.4萬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員經費擠佔公用經費179.3萬元﹔省計劃生育協會在“生育關懷行動”項目經費中列支其他項目費用17.8萬元。

  有12個部門單位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額258.7萬元。主要表現為用現金支付車輛燃料費、差旅費,如省法院、省法制辦、省倫教蠶種場分別用現金支付了67.6萬元、13.8萬元、13.5萬元。省冶金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甚至未制定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辦法,未按規定開立公務卡。

  有18個部門單位和27個下屬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涉及金額2.11億元。包括省婦聯及下屬省婦兒中心未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517.1萬元﹔省海洋漁業局部分政府採購項目未按規定編制年初預算,涉及金額1047.8萬元﹔省地方志辦印刷服務、耗材等21個政府採購項目未編制年初預算,涉及金額114.6萬元。

  E

  3.79億元借款未清理

  審計報告披露,有13個部門單位的往來款長期未清理,涉及金額3.79億元。如省交通運輸廳下屬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給直屬單位的周轉金等9123.3萬元長期未進行清理﹔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上級下撥未用的委托事項撥款977.5萬元中,有47項共計432.1萬元超過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聯有124.2萬元應收款超過10年未清理﹔省社會主義學院有22.7萬元超過3年以上的個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有4個部門單位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涉及金額3568.3萬元。如省司法廳未將地塊有償使用收入180萬元上繳省財政﹔省水利廳下屬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對外提供水文專業有償服務收入3254.7萬元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有7個部門單位和4個下屬單位未經批准出租土地或房產面積18.49萬平方米,涉及金額1.54億元。有2個部門單位和7個下屬單位無償將房屋、土地等固定資產轉借給下屬單位等使用,涉及17.16萬平方米。有3個部門單位和6個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將租金收入上繳財政或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涉及金額1174.9萬元。有3個部門單位和5個下屬單位違規處置固定資產,涉及金額498.5萬元。有2個下屬單位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閑置,涉及1274.8萬元。有23個部門和25個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及時結轉在建工程或未及時入賬等,導致固定資產賬賬不符、賬實不符,涉及金額9.85億元。

  民生項目資金審計

  5000多萬促就業資金被挪用

  審計報告還公布了對多個重點民生項目資金審計的情況,其中主要的問題在於虛報項目騙取省級財政的補助,以及資金被挪用——

  1466萬減排資金被挪用

  省審計廳對河源、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清遠、雲浮等8個市2012年至2014年6月省級污染減排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發現有2個縣挪用省級財政污水處理獎勵金1466萬元用於平衡預算等支出。有2個市的3個項目未驗收即獲得專項資金450萬元﹔有1個市的1個在建項目未完成即提前獲得獎勵資金300萬元。

  有6個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鎮污水管網設施建設任務,其中有1個市2012年和2013年計劃建設污水管網92.6公裡,全部未完成﹔有3個市2012年和2013年共計劃建設15座污水處理廠,有11座未按計劃完成。

  1700多萬棚戶改造資金被套取

  在對2014年度有棚戶區改造任務的16個市本級和58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共計70.84億元的資金進行審計時發現,有1個市本級、8個縣通過虛報任務數套取棚戶區改造財政補助資金1768.8萬元﹔有1個縣的1個施工單位虛報土方工程量,騙取省級財政補助資金418.4萬元。

  審計中發現有1個市本級的1個建設單位挪用棚戶區改造銀行貸款資金5374.6萬元用於城市改造項目建設。有3個市本級、10個縣2675戶(套)棚戶區改造任務未開工。

  公共文化設施閑置率高

  省審計廳對河源、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清遠、雲浮等8市2011年至2014年6月省級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抽查,審計發現8個市共有74個不符合立項條件的項目申領了省級財政補助資金2033.4萬元。有1個市虛報6個項目冒領資金294萬元,其中有2個項目150萬元用於住宅小區會所裝修、私營企業設備採購等支出,有4個項目144萬元用於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建圖書館等名義支出。有1個市的9個項目單位挪用116.9萬元用於場地整修、經營性文藝演出等支出。

  審計同時發現,文化設施利用效果不理想。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低,在抽查的7個市的5個圖書館、83個文化站、63個文化室及其151個電子閱覽室中,有74間電子閱覽室閑置,佔49%,有500台電腦存在故障、閑置、挪作他用等情況,佔38.2%。還有2個市的3個公共文化場所被用於出租和開辦收費培訓班等用途。

  400多萬培訓補貼被冒領

  在對河源、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清遠、雲浮等8個市2012年至2014年6月省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共計23.19億元進行審計后,審計廳發現,有6個市的相關部門單位挪用促進就業專項資金5839.9萬元用於日常經費等開支﹔有6個市未按規定條件和標准發放促進就業專項資金補貼,涉及金額3059.7萬元﹔有5個市的15個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虛報冒領、騙取培訓補貼資金439.2萬元。

  有5個市的培訓機構分別存在違規分解轉包培訓任務、聘用無資質教師授課、超認定范圍開展培訓、未按規定進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等問題。

  重點投資項目審計

  35戶騙取公租房35套

  省審計廳組織對20個市本級及102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2014年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審計(省本級和深圳市由審計署審計)。審計顯示,20個市各級財政共籌集和安排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00.25億元,完成開工任務3.88萬套,基本建成任務6.37萬套,新增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任務0.62萬戶,完成率分別為110.2%、107.8%、147.6%。

  但審計發現,部分地區保障房空置問題較為突出。有7個市本級、13個縣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過1年﹔有1個市53套大戶型經濟適用房空置超過4年。審計發現,有3個市本級、11個縣財政補助資金3.71億元閑置一年以上。

  在保障房的使用分配上,有2個市本級、4個縣35戶保障對象虛報家庭收入、住房等資料,騙取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售)35套﹔有1個市本級、2個縣違規擴大范圍審批住房保障資格和待遇,導致27戶違規享受保障房﹔有1個市本級、5個縣未及時足額發放416戶保障對象應享受的住房補貼45.4萬元。

  另外,審計還發現,部分高速公路多計成本9億多元。

  4個市財政決算審計

  5.71億元借出16年未收回

  省審計廳在對珠海、東莞、中山、江門等4個市2013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時發現,有3個市歷年借給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鄉鎮或企業的財政資金69.27億元未及時清理收回,其中有5.71億元借款超過16年﹔有2個市專項資金使用效率較低,年末結轉累計28.57億元。

  4個市在財政收支上,也有控制不嚴之處。有3個市未按規定標准嚴格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3個市超范圍支出土地出讓金、排污費、預備費等財政資金11.75億元﹔有1個市無預算支出3104萬元,用於投資項目建設等支出。

  企業審計

  兩企業超發工資1291萬元

  省審計廳對廣新集團、絲紡集團、建工集團、省聯合電子公司、航運集團、南粵集團、物資集團等7戶省屬企業集團、總額1187億元的資產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7戶企業多計資產125億元,多計負債80.4億元,多計所有者權益44.6億元。

  有4戶企業風險控制不到位,導致48億元資產存在損失風險﹔有1戶企業私設“小金庫”237.7萬元﹔有2戶企業違規超額發放薪酬或列支工資性支出1291萬元﹔有1戶企業提取現金815.8萬元用途不明,相關人員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戶企業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規定招投標、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審計指出問題后,相關企業積極整改,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84項,對5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處理情況

  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線索

  已依規移交相關部門查處

  對2014年度審計報告中反映的情況,省審計廳已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省審計廳將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監督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已按照省政府審計整改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審計要求已上繳、追回或歸還各級財政資金23.87億元,撥付滯留和閑置資金27.56億元,規范會計賬目資金10.46億元,促進落實項目資金0.96億元﹔處理有關責任人19人,有關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規章制度69項。具體整改情況,已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專題報告。 撰文/羊城晚報記者 黃麗娜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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